译文及注释
赏析
译文
注释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注释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赏析
柳宗元《驳复仇议》是一篇高扬以人为本思想的光辉篇章。它以对弱者的深切同情,批驳初唐陈子昂“既诛且旌”的论点,并且,阐述了“调”即和谐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全文层次清楚、内容丰富,对今天,依然有启发。
《驳复仇议》中,柳宗元不仅破字当头,对陈子昂进行了毫不客气的否定与反对,读来“劲畅”;而且,立在其中,联想到社会矛盾与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确有“卓识”。概括一下,全文大致有四个层面:
一、“旌”与“诛”不能并用。
柳宗元先说,“礼”与“刑(法)”,尽管性质相同、目标一致,都在于“防乱”,但它们的应用,却判然分离,即,“礼”是“本情以正褒贬”,它必须调查“诚(好)”或“伪(坏)”的事实;“法”,是“穷理以定赏罚”,它注重研究“曲(错)”或“直(对)”的结论。一个是“始(本)”,一个是“端(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柳宗元继续说,徐元庆做了可“旌”的“诚(好)”事,陈子昂却硬要将他放到“曲(错)”的位置,说“彼杀之,我乃杀之”,这叫做“滥”,造成“黩刑(枉法)”;相反,如果徐元庆的确“曲(错)”了,该“执而诛之”,却偏要说他做了“诚(好)”事,那么,这是“僭”,“坏礼(礼不健全)甚矣”。基于这种分析,柳宗元认为,陈子昂所谓“既诛且旌”应该“编之于令、永为国典”的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无法“趋义”、“违害”)。
二、既然徐元庆是“守礼而行义”者,那么,他就一定不会与“王法”为敌(守法人)。
《新唐书·孝友·张琇传》载:“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从此案例,我们大致可获两点信息:(一)徐爽无罪;(二)徐元庆有冤。事实上,柳宗元就是根据这两个判断,认为,赵师韫杀害徐爽,是“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使徐元庆蒙冤;加之,“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使徐元庆无处申冤。于是,他才同赵师韫不共戴天,“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应该说,柳宗元对此行动,给予了极高评价,他说,徐元庆的“不忘仇”,是“孝”;徐元庆的“不爱(怕)死”,是“义”。这样一个“守礼而行义”的人,“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他又怎么可能做出“悖骜而凌上”,即,“仇天子之法”、“戕奉法之吏”的错误举动来?
三、在一来一往的“两下相杀”中,徐元庆是值得同情的弱者。
柳宗元说,在徐元庆与赵师韫的尖锐对立中,他是“弱”者;另外,在徐元庆与州牧、刑官的据理力争中,他又是“寡”者。就是这样一个弱者、寡者,做出了令“执事者”(指州牧、刑官等)“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要忙着认错、道歉)”的“得礼”(徐爽没有“抵罪触法,陷于大戮”)之事,本该旌表,却置死地,使柳宗元对徐元庆的悲惨遭遇,深感不平与无道;他坚定地站在弱者的立场上,大声疾呼:“而又何诛焉!”使我们仿佛听到了他那发自心灵深处的怒吼。真的,我们还非常有必要研究柳宗元满怀同情的措词:“吁号不闻”、“介然自克”、“即死无憾”、“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暴寡胁弱”、 “服孝死义”等,正所谓“深痛至愤所不能已者”。
四、解决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最理想的境界是“调”。
陈子昂在《复仇议状》中,说了这样一段话:“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认为,作为儿子,都有亲生父亲,如果大家因为爱自己的父亲而去恨凶手、杀仇人,那么,势必带来难以掌控的混乱状况。对此论调,柳宗元驳斥道,陈子昂一方面侈谈“礼”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却又不懂“礼”的中心内容,即,“礼”的性质与目标,在于“防乱”;而“防”的最有效办法,莫过于“调”字。于是,他引用《周礼·地官·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指出,国家的治理,需设“调人”官职,他们的责任所在,是化解怨恨;而他们的理念,则是劝阻仇杀,不管应不应当。在这里,我们分明见出柳宗元引述的用心,即,如果积极主动地去“调”了,那么,“杀人”的概率必然会大大降低,而陈子昂所说“亲亲相仇,其乱谁救”的局面,也根本不会再发生(“不除害”)。 既然如此,那么,“调”究竟包含了什么样的具体内容?
在柳宗元那里,“调”绝非随便的字眼;他以自己的体验与感受,从宏观与微观的各个层面,进行过严肃而又深入的思考,即,他把可以“防乱”的“调”字,放到整个“王法”的系统中去,认为,它是不可或缺的:
(一)官要守法。柳宗元说,官吏,在行政的过程中,要无条件地“奉法”:“凡为治者,杀(人),无赦”。而不能知法犯法,即,蓄“私怨”、鼓“吏气”、“虐于非辜”。这就不但不能被群众容纳与接受,反而,会引起仇恨。
(二)上下不可蒙冒(蒙蔽、掩盖)。柳宗元认为,当下级官吏为自己的利益而引发仇恨时,上级要“闻”、要“问”,而不是“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所谓“闻”,即,认真地倾听百姓的“冤抑沉痛”;所谓“问”,即,与百姓仔细地攀谈,不让他们“号无告”。柳宗元继续批判,除此之外,“执事者”还应对自己不但没有监督,反而蒙蔽、掩盖、纵容、包庇犯法的下级,感到羞耻与惭愧,因为,徐元庆的最终“复仇”,与他们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
(三)要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柳宗元引《周礼·地官·调人》,有这样一句话:“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所谓“令”,有“使用”意。使用什么?使用方法或手段。之前,柳宗元说:“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指,如果“王法”完备,那就必定离不开调查: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需研究:这究竟是对还是错。可以这样说,调查研究,就是“调”的方法和手段;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情(事实)”、“理(道理)”得以清楚,为化解与消除矛盾,奠定客观基础。 根据以上分析,柳宗元“以人为本”的思想自然而然地凸现出来了。
细分一下,至少有这么两点,依然有现实意义与启发作用:
(一)珍爱生命。在《驳复仇议》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柳宗元对犯法官吏的无比憎恨,也注意到了他对百姓生命的无限爱惜。他驳陈子昂,是用谴责的笔触去写的,比如“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矛头直指陈子昂的助纣为虐,认为,他“反以为戮”,开了“滥”杀之戒,真正是“不议曲直”、“暴寡胁弱”,丧失了起码的人性与良知。柳宗元对死难者的同情,在其他作品中,也有反映,如,在《答元饶州论政理书》中,说,“敝政”使“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在《捕蛇者说》中,控诉赋敛之毒,导致“死者相藉也”;再如《非〈国语〉·戮仆》篇,柳宗元批评晋中军司马魏绛不杀公子而斩其仆,是“害无罪”、“非能刑”、“不亦甚乎”!
(二)联系群众。在《驳复仇议》中,柳宗元说,作为一个“守礼而行义”者,徐元庆绝不会与“王法”为敌。他之杀赵师韫,直接原因是赵“虐于非辜”;间接原因,在于“执事者”的不闻不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柳宗元认为,人民是有反抗的力量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对立面的扩大,柳宗元又提出了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即,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他论述道,一部完备的“王法”,对执政者要提出较高的要求:见民生不能不闻不问,而应“刺谳(定案)其诚伪,考正其曲直”;甚至,还应反思,为自己没能联系好群众、使人民受惠而“有惭色”。
译文
注释
冷烛无烟绿蜡干,芳心犹卷怯(qiè)春寒。
冷烛无烟绿蜡干:绿蜡形容芭蕉的心,叶子卷卷的未曾展开,像绿色的蜡烛一样,但是不能点,不生烟。
一缄(jiān)书札(zhá)藏何事,会被东风暗拆看。
缄:量词。用于信件等装封套之物。书札:即书信。
参考资料:
译文注释
冷烛无烟绿蜡干,芳心犹卷怯(qiè)春寒。
含苞待放的芭蕉色泽光润,仿佛翠脂凝成的蜡烛一般,却没有蜡烛的烟尘,超凡脱俗,清爽宜人。春寒料峭的时候,芭蕉还未开放。
冷烛无烟绿蜡干:绿蜡形容芭蕉的心,叶子卷卷的未曾展开,像绿色的蜡烛一样,但是不能点,不生烟。
一缄(jiān)书札(zhá)藏何事,会被东风暗拆看。
芳心犹卷的芭蕉有如一卷书札,真不知她内心蕴藏了多少心事。风儿会捷足先登知道芭蕉满腹的心思。
缄:量词。用于信件等装封套之物。书札:即书信。
参考资料:
赏析
丰富而优美的联想,往往是诗歌创作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咏物诗,诗意的联想更显得重要。钱珝这首《未展芭蕉》就是运用联想的杰作。
首句从未展芭蕉的形状、色泽设喻。由未展芭蕉的形状联想到蜡烛,这并不新颖;“无烟”与“干”也是很平常的形容。值得一提的是“冷烛”、“绿蜡”之喻。蜡烛通常是红亮、温暖的形象,这里却说“绿”、“冷”,不仅造语新颖,而且表达出诗人的独特感受。“绿蜡”给人以翠脂凝绿的美丽联想;“冷烛”一语,则显示出那紧紧卷缩的蕉烛上面似乎笼罩着一层早春的寒意。
“芳心犹卷怯春寒”。卷成烛状的芭蕉,最里一层俗称蕉心。诗人别开生面,赋予它一个美好的名称──芳心。这是巧妙的暗喻:把未展芭蕉比成芳心未展的少女。从表面看,和首句“冷烛”、“绿蜡”之喻似乎脱榫,其实,无论从 形象上、意念上,两句都是一脉相通的。“蜡烛有心还惜别”。“有心惜别”的蜡烛本来就可用以形容多情的少女,所以蕉心──烛心──芳心的联想原很自然。“绿蜡”一语所显示的翠脂凝绿、亭亭玉立的形象,也常象征着美丽的女性。在诗人想象中,这在料峭春寒中卷缩着“芳心”的芭蕉,仿佛是一位含情脉脉的少女,由于寒意袭人的环境的束缚,只能暂时把自己的情怀隐藏在心底。如果说,上一句还只是以物喻物,从未展芭蕉的外在形状、色泽上进行描摹刻画,求其形似;那么这一句则通过诗意的想象与联想,把未展芭蕉人格化了,达到了人、物浑然一体的神似境界。句中的“犹”字、“怯”字,都极见用意。“犹”字不只明写当时的“芳心未展”,而且暗寓将来的充分舒展,与末句的“会被东风暗拆”遥相呼应。“怯”字不仅生动地描绘出未展芭蕉在早春寒意包围中卷缩不舒的形状和柔弱轻盈的身姿,而且写出了它的感觉与感情,而诗人的细意体贴、深切同情也自然流注于笔端。
三、四两句却又另外设喻。古代的书札卷成圆筒形,与未展芭蕉相似,所以这里把未展芭蕉比作未拆封的书札。从第二句以芳心未展的少女设喻过渡到这一句以缄封的书札设喻,似乎不相连属,但又浑然一片。这奥妙就在“藏”字上。书札紧紧封缄着,它的内容──写信者的想法就深藏在里面,好像不愿意让人知道。这和上句的“芳心犹卷”在意念上完全相通,不过上句侧重于表现客观环境的束缚,这一句则侧重于表现主观上的隐藏不露。未曾舒展的少女情怀和包蕴着深情的少女书札,本来就很容易引起由此及彼的联想。但三、四两句并非用另一比喻简单地重复第二句的内容,而是通过“藏何事”的设问和“会被东风暗拆看”的遥想,展示了新的意境,抒发了更美好的情思。在诗人想象中,这未展芭蕉像是深藏着美好情愫的密封的少女书札,严守着内心的秘密。然而,随着寒气的消逝,芳春的到来,和煦的东风总会暗暗拆开“书札”,使美好的情愫呈露在无边的春色之中。既然如此,就不必深藏内心的奥秘,应主动地坦露情怀,迎接东风,欢呼春天的到来。这后一层意思,诗人并没有点明,但不难推想领会。句中的“会”字,下得毫不着力,却写出了芭蕉由怯于春寒而“不展”,到被东风吹开,是顺乎自然规律的;而“暗”字则极精细地显示出这一变化过程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这两个词语,对深化诗的意境有重要的作用。
诗意的想象与联想,归根结蒂还是来源于对生活的细心体察和深切体验。如果钱珝对生活中受到环境束缚、心灵上受到禁锢的少女缺乏了解与同情,那么他是无论如何不会产生上面那一系列诗意的联想的,也绝不会从单调的未展芭蕉身上发现含情不展的少女的感情与气质的。
译文
注释
野池水满连秋堤(dī),菱(líng)花结实蒲(pú)叶齐。
堤:用土石等材料修筑的挡水的高岸。菱花:菱的花。
川口雨晴风复止,蜻蜓上下鱼东西。
蒲:多年生草本植物,生池沼中,高近两米。根茎长在泥里,可食。叶长而尖,可编席、制扇,夏天开黄色花(亦称“香蒲”)。川口:河口。
译文注释
野池水满连秋堤(dī),菱(líng)花结实蒲(pú)叶齐。
野外的池塘水满的已经连到河堤,菱花已经结了果实,蒲叶茂盛。
堤:用土石等材料修筑的挡水的高岸。菱花:菱的花。
川口雨晴风复止,蜻蜓上下鱼东西。
河口雨过天晴,风也停止了,蜻蜓上下翩飞,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
蒲:多年生草本植物,生池沼中,高近两米。根茎长在泥里,可食。叶长而尖,可编席、制扇,夏天开黄色花(亦称“香蒲”)。川口:河口。
赏析
译文
注释
南风吹山作平地,帝遣天吴移海水。
王母桃花千遍红,彭祖巫咸几回死?
王母:传说中的西王母(事见《穆天子传》、《列子》等),传说她栽的仙桃树三千年结一次果实。彭祖:传说他叫篯铿,是颛顼的玄孙,生于夏代,尧封他在彭地,到殷末时已有七百六十七岁(一说八百余岁),殷王以为大夫,托病不问政事巫咸:一作巫戊,商王太戊的大臣。相传他发明鼓,发明用筮占卜,又会占星,是神仙人物。
青毛骢(cōng)马参差钱,娇春杨柳含缃(xiāng)烟。
青毛骢马:名马。参差钱:马身上的斑纹参差不齐。含缃烟:形容杨柳嫩黄。缃:浅黄色的绢。缃,一作细。
筝人劝我金屈卮(zhī),神血未凝身问谁?
筝人:弹筝的女子。屈卮:一种有把的酒盏。神血句:酒醉时飘飘然,似乎形神分离了,不知自己是谁。神血未凝:即精神和血肉不能长期凝聚,它是生命短促的婉曲说法。身问谁:是“身向谁”的意思。
不须浪饮丁都护,世上英雄本无主。
丁都护:刘宋高祖时的勇士丁旿,官都护。
买丝绣作平原君,有酒唯浇赵州土。
平原君:赵胜,战国时赵国贵族,惠文王之弟,善养士,门下有食客数千人,任赵相。赵孝成王七年(公元前259年),秦军围赵都邯郸,平原君指挥抗秦,坚守三年,后楚、魏联合,击败秦军。
漏催水咽玉蟾(chán)蜍(chú),卫娘发薄不胜梳。
漏:古代的计时器。玉蟾蜍:滴漏上面玉制的装饰。可能诗人写的这种漏壶就是蟾蜍形状的,水从其口中滴出。卫娘:原指卫后,即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传说她发多而美,深得汉武帝的宠爱。《汉武故事》:“上见其美发,悦之。”这里的“卫娘”代指妙龄女子,或即侑酒歌女。发薄不胜梳:言卫娘年老色衰,头发稀疏了。
羞见秋眉换新绿,二十男儿那刺促?
秋眉:稀疏变黄的眉毛。换新绿:画眉。唐人用青黑的黛色画眉,因与浓绿色相近,故唐人诗中常称黛色为绿色。刺促: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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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注释
南风吹山作平地,帝遣天吴移海水。
南风把大山吹成平地,天帝派天吴移来了海水。
王母桃花千遍红,彭祖巫咸几回死?
王母的桃花开了上千遍,长寿的彭祖和巫咸也该死过几回。
王母:传说中的西王母(事见《穆天子传》、《列子》等),传说她栽的仙桃树三千年结一次果实。彭祖:传说他叫篯铿,是颛顼的玄孙,生于夏代,尧封他在彭地,到殷末时已有七百六十七岁(一说八百余岁),殷王以为大夫,托病不问政事巫咸:一作巫戊,商王太戊的大臣。相传他发明鼓,发明用筮占卜,又会占星,是神仙人物。
青毛骢(cōng)马参差钱,娇春杨柳含缃(xiāng)烟。
坐骑的青骢马花纹如连钱,初春的杨柳含裹着缕缕云烟。
青毛骢马:名马。参差钱:马身上的斑纹参差不齐。含缃烟:形容杨柳嫩黄。缃:浅黄色的绢。缃,一作细。
筝人劝我金屈卮(zhī),神血未凝身问谁?
弹筝美人用金杯劝我饮酒,谓我年轻,前程未知当自勉。
筝人:弹筝的女子。屈卮:一种有把的酒盏。神血句:酒醉时飘飘然,似乎形神分离了,不知自己是谁。神血未凝:即精神和血肉不能长期凝聚,它是生命短促的婉曲说法。身问谁:是“身向谁”的意思。
不须浪饮丁都护,世上英雄本无主。
不须纵酒欣赏那哀怨曲《丁都护》,要知道世上的英雄本来无定主。
丁都护:刘宋高祖时的勇士丁旿,官都护。
买丝绣作平原君,有酒唯浇赵州土。
买丝线绣一幅怜才爱士的平原君,有好酒只拿去浇祭赵州的旧土。
平原君:赵胜,战国时赵国贵族,惠文王之弟,善养士,门下有食客数千人,任赵相。赵孝成王七年(公元前259年),秦军围赵都邯郸,平原君指挥抗秦,坚守三年,后楚、魏联合,击败秦军。
漏催水咽玉蟾(chán)蜍(chú),卫娘发薄不胜梳。
漏刻催逼,水流急急通过玉蟾蜍,侍酒女子头发稀薄已经不好梳。
漏:古代的计时器。玉蟾蜍:滴漏上面玉制的装饰。可能诗人写的这种漏壶就是蟾蜍形状的,水从其口中滴出。卫娘:原指卫后,即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传说她发多而美,深得汉武帝的宠爱。《汉武故事》:“上见其美发,悦之。”这里的“卫娘”代指妙龄女子,或即侑酒歌女。发薄不胜梳:言卫娘年老色衰,头发稀疏了。
羞见秋眉换新绿,二十男儿那刺促?
眼看着浓黑眉毛转眼变衰白,二十岁的男子哪能无谓地空劳碌?
秋眉:稀疏变黄的眉毛。换新绿:画眉。唐人用青黑的黛色画眉,因与浓绿色相近,故唐人诗中常称黛色为绿色。刺促: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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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首四句写高山大海也会变化,人不论多么长寿,也会死。在亘古以来的时空中,一切都不是永恒不变的。五至八句言借酒销愁。九至十二句写生不逢时,怀才不遇之愤懑。诗人认为当世没有平原君那样的贤主,只好买丝绣成平原君的像,洒酒祭奠他。最后四句言人生易老,既然不遇明主,索性及时行乐吧。一个普通的意思,在李贺的笔下,竟有这么多奇思妙想。
诗题“浩歌”语本《楚辞·九歌·少司命》,即长歌、大声唱歌、纵情放歌之类。一般说来,写作这样的诗宜从叙事写景入手。但诗人不屑于蹈袭故常,偏从虚处落笔,一开始就把想象的世界展现在读者面前:“南风吹山作平地,帝遣天吴移海水。”幻象纷呈,雄奇诡谲,却又把沧海桑田的“意”婉曲而又鲜明地表达出来了。宋人刘辰翁评这首诗说:“从‘南风’一句便不可及,佚荡宛转,真侠少年之度。”(引自姚佺《昌谷集注解定本》)诗人用豪放的笔触,雄奇的景象,抒发自己凄伤的情怀,真是既“佚荡”,又“宛转”,字里行间充溢着一种惊世骇俗的英气,所谓“侠少年之度”,指的就是这种非凡的气度。
三、四两句,一写仙界,一写尘世。传说王母种的桃树,“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生实”。彭祖和巫咸则是世间寿命最长的人。当王母的桃树开花千遍的时候,彭祖和巫咸也不知死了多少次了。两相比照,见出生命的短促。长寿的彭祖和巫咸尚且不能久留人世,何况寻常之辈。这里有两个对比:一是把仙人与凡人相比,一是把凡人中的长寿者与普通人相比。前者见于字面,后者意在言外。这样层层比照、烘托,“人生几何”的命意更加显豁。
五至八句写春游时的情景,用的是反衬手法。先着力烘托春游的盛况。“青毛”句写马。马的毛色青白相同,构成钱形花纹的名叫“连钱骢”,是为名贵之马。骑在这样的马上,饱览四周的景色,真是惬意极了。初春的杨柳笼含淡淡的烟霭。眼前的一切是那么柔美,那么逗人遐想。后来大家下马休憩,纵酒放歌,欢快之至。而当歌女手捧金杯前来殷勤劝酒的时候,诗人却沉浸在冥思苦想之中了。他想到春光易老,自己的青春年华也将逝如流水。“神血未凝身问谁”描述的正是这样一种意绪。
接着诗歌又由抑转扬,借古讽今,指摘时弊,抒发愤世嫉俗的情怀。“丁都护”或者像王琦所说,实有其人,并且是这次郊游宴乐的参与者(见《李长吉歌诗汇解》);或者当时有“丁都护嗜酒”的传说,诗人借以表达劝戒之意。“不须浪饮丁都护”,既是劝人,也是戒己,意思是不要因为自己怀才不遇就浪饮求醉,而应当面向现实,认识到世道沦落,英雄不受重用乃势所必然,不足为怪。诗人愈是这样自宽自慰,愤激之情就愈显得浓烈深沉。“世上”句中“无主”的“主”,影射人主,亦即当时的皇帝,以发泄对朝政的不满。“买丝”云云,与其说是敬慕和怀念平原君,毋宁说是抨击昏庸无道、埋没人才的当权者。表面写“爱”,实际写“恨”,恨自己没有机会施展才能和抱负,以致虚掷了黄金般的青春年华。
结束四句的内容与前面各个部分都有联系,具有一定的概括性。“玉蟾蜍”是古代的一种漏壶。铜壶滴漏,声音幽细,用“咽”字来表现它,十分准确。另外,诗人感时伤遇,悲抑万端,这种内在的思想感情也借助“咽”字曲曲传出,更是传神。“此处通过具体的形象,揭示了“红颜易老”的无情规律。末二句急转直下,表示要及时行乐。“羞见秋眉换新绿”有两层意思:一是不要辜负眼前这位侑酒歌女的深情厚意;二是不愿让自己的青春年华白白流逝。既然世上没有像平原君那样识才爱士的贤哲,就不必作建功立业的非非之想。面对歌女、美酒、宝马、娇春,就纵情开怀畅饮吧。一个年方二十的男儿,正值风华正茂之时,不能这般局促偃蹇。这种及时行乐的思想,是从愤世嫉俗的感情派生出来的,是对黑暗现实发出的悲愤控诉。
这首畅叙胸臆的诗篇,造语奇,造境也奇,使人感到耳目一新。诗人骑马踏青,面对大好的春光,本应产生舒适欢畅的感受。但偏偏就在此时,一种与外界景物格格不入的忧伤情绪像云雾般在心头冉冉升起。这种把欢乐和哀怨、明丽和幽冷等等矛盾着的因素糅合起来的现象,在李贺的诗歌里是屡见不鲜的,它使诗歌更具有神奇的魅力。此诗在结构上完全摆脱了由物起兴、以事牵情的程式。它先写“兴”,写由景物引起的神奇幻象。接着写春游,色彩秾艳,气韵沉酣,与前面的幻觉境界迥然不同,但又是产生那种幻觉的物质基础。诗人故意颠倒它们的先后次序,造成悲抑的气氛和起落的形势。
后面从“神血”句起都是抒发身世之悲的笔墨。它们与开头相适应,有力地表达了悲愤的情怀。全诗活而不乱,粘而不滞,行文的回环曲折与感情的起落变化相适应,迷离浑化,达到了艺术上完美的统一。
